校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2018年收费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收费项目清单
凡2018年要收费的项目,请各单位按照附表格式填报收费项目,列明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经单位负责人、分管校领导签字,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财务处。
二、明确收费依据和标准
根据《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汽院发〔2017〕110号)文件,请教务处将2018年度收费清单报财务处。
服务性收费要明确各项收费的依据,如有上级文件,请列明文件名称和文件号;如无上级文件规定的,属于按照成本收费,请提供详细的成本测算依据(可另附报告);凡上级文件规定不允许收费的项目,一律不得收费。
三、制定收费标准的主要原则
学费标准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鄂价费[2006]183号)文件精神;服务性收费,国家和省有文件规定标准的,按其规定执行;对在校学生的服务性收费,由高校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兼顾学生承受能力、不高于当地市场价格和非营利的原则自行制定;对校外人员、有关单位委托提供服务的收费可按市场运作方式协商制定收费标准。
四、其他要求:
各单位填报2018年收费项目,可以参考学校2017年收费清单做相应调整。请各单位将收费项目申报材料于2018年4月20日前报财务处,经学校批准并公示后,报教育厅、省物价局备案。
联络人:刘涛、段纪元联络电话:8245345、8238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