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经济责任审计的整改意见,按照省财政厅对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2017年学校将严格落实全口径的预算管理,学校取得的非税收入要应缴尽缴,支出安排要执行国库集中支付。
近期,省财政厅只向学校下达了1月份人员经费预算指标,学校教职工工资将正常发放;由于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指标尚未拨付,学校各项借款和报销业务暂无法支付。
财务处将密切关注省财政资金拨付工作,及时申请办理有关国库支付业务。
注:学校横向科研经费属非财政资金。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167号 电话:核算科 8241602 收费科 8241524 资金管理科8241845 预算绩效科8238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