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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部门-财务处(2023)

 

 
关于做好2017年“二上”部门预算细化分解工作的通知
2016年12月28日 10时48分     (浏览:)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2017年预算“一下”控制数、学校发布了《关于落实2017年预算编制“二上”方案的通知》(汽院办通字2016[84]号),财务处结合学校新增资产购置预算以及各单位2017年收支预算,编制了2017年学校“二上”部门预算。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党委常委会审定后,学校“二上”部门预算报财政厅审核已通过,目前正按照预算法有关程序报请省人大审批。  

根据省财政厅消除预算“两张皮”、部门预算与学校预算同口径编制的要求,请各预算单位按照学校“二上”部门预算,做好学校预算的细化分解工作。  

一、具体工作要求

学校财务预算文件需要经过校长办公会、教代会、党委会等决策程序,为减少对学校正常工作的影响,财务处将按照校长办公会审议的2017年预算方案,提前执行2017年第一季度的预算安排,提高运行效率。  

各预算单位根据2017年学校财务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做好预算的细化和分解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教务处负责分解本科教学业务费包括日常教学经费、教学专项、实验室设备购置、军训费、竞赛费、高教研究费、体育专项费、中外合作办学经费等。日常教学经费要落实生均拨款的机制,将教学经费的分配和使用权下放各学院,根据确保运行的原则,学院自主对教学运行经费进行细化分解。(见附件二附表2)  

2、2017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建设项目的预算安排要落实项目库管理。目前省财政对此项资金还未安排,请教务处、研究生处、人事处、科技处有序安排2017年支持建设的项目。学校将在中央专项资金预算下达后,追加中期预算。  

3、人事处负责细化分解人才引进与培养经费,包括人才引进专项、教师培训(含教师发展中心费用)、教师国内外研修费等。(见附件二附表1)  

4、研究生处负责细化分解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经费,包括学科建设费、研究生教育经费、学科建设设备购置等。(见附件二附表3)  

5、科技处负责细化分解科学研究经费,包括科研项目经费、重点实验室建设、科研设备费和专项经费等。(见附件二附表4)  

6、基建处负责细化分解基本建设经费,根据财政厅要求,所有建设项目需由主管部门审批,落实政府采购程序,项目完工后通过审核由国库集中支付。(见附件二附表16)  

2017年部门预算无法安排支付学校已完工基本建设工程欠款,学校要研究新的预算管理体制下,消化往年基本建设欠款的方案。  

7、信息技术中心负责细化分解信息化建设经费,包括网络使用费等。(见附件二附表5)  

8、学生资助经费由财务处、学工部、研究生处负责分解。财务处具体负责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经费的分解。研究生处负责按照省级预算控制指标,分解研究生奖助学金和生活补助。根据学校有关加大研究生资助力度的政策,需要学校补充追加资金暂不纳入年初预算。学工部负责勤工助学工资、校内奖学金等经费分解。(见附件二附表6)  

9、后勤管理处负责分解后勤保障经费,包括动能费(水电气费)、水电维修费、校园绿化费、卫生费等。(见附件二附表7)  

10、幼儿园作为校内独立核算单位,要据实编制收支预算。幼儿园的办学成本开支除学校承担的水电动能费外,应编制包括人员工资(含劳务工)、伙食费、幼儿培训经费、维修费等内容。(见附件二附表13)  

物业中心作为校内独立核算单位,后勤管理处负责据实编制收支预算,保障教职工住宅小区日常物业运行。物业费收入(包括对外租售住房)要做到应编尽编,应收尽收;物业费支出预算包括物业维修、清扫保洁等。(见附件二附表14)  

11、驾校作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据实编制收支预算。资产管理处是学校国有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学校要理顺驾校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支持驾校发展,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见附件二附表15)  

12、机关职能部门、直属单位的办公差旅费,学校按照人均3000元标准下达。机关职能部门工作经费,学校将参照以前年度实际执行情况,固化部分预算项目,统筹安排下达。  

13、“三公”经费分别由国际合作交流处、后勤管理处、校办负责细化分解。“三公”经费要严格落实职能部门归口管理,其他部门均不得编列涉及“三公”经费的支出预算。学校公务用车的油料、维修等费用,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要严格落实政府采购要求。  

14、学工部负责细化分解学生工作经费。招生工作经费要据实编制,减少事后调整;编制社会赞助资金的收入和支出预算,落实收支两条线;划拨到二级学院的学生工作经费等要按生均标准分解到位。(见附件二附表8)  

15、维修维护费由基建处负责细化分解,所有维修项目要落实项目库管理,有序安排;统筹考虑消化往年项目,编入当年预算,落实“无预算不支出”原则。(见附件二附表9)  

16、劳务工工资由人事处负责细化分解,学校各单位的劳务用工要实行统一归口管理,统一签订用工合同,统一制定用工标准。(见附件二附表1)  

17、继续教育学院经费应确保人员经费支出、教学基本运行支出。(见附件二附表10)  

18、行政设备购置费由资产管理处负责细化分解,要做好购置计划的分析论证工作,实行项目库管理,要落实政府采购要求。(见附件二附表11)  

19、外教经费由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分解,包括外教工资、外教差旅费、外事接待费。(见附件二附表12)  

二、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按照格式要求填报,可另附说明,请在2016年12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财务处,电子文件发公文系统邮箱。  

联系人:段纪元  

电话:8238447  

财务处  

2016年12月26日  

附件一: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二上”部门预算  

附件二:2017年部门预算分解表  

附件【附件二:2017年部门预算分解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一: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二上”部门预算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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