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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关于201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2016年11月28日 14时21分     (浏览:)

校属各单位: 

学校2016年11月22日印发了《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汽院发2016[156]号)文件,由于调整财务核算方式应以自然年度初日为起始,经学校研究,决定学校自201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颁布的文件。在此之前,仍按原有关规定管理科研经费的收支。 

财务处将根据实际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代理记账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记账办法等具体规定,努力为教职工做好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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