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员工:
接东风公积金中心通知,各正常缴存单位可以按有关通知要求,为本单位职工办理还贷支取业务。学校财务处根据通知精神,从7月13日到18日,将为符合提取条件的教职工做好服务工作。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取对象
2015年9月前在公积金中心办理过还贷提取业务,且2015年9月份开始未提取过公积金,现在需要办理还贷支取公积金的员工。
二、提取流程
1、教职工将相关资料交单位公积金业务人员处。
2、单位公积金业务人员在公积金系统对于职工提取记录进行查询,对于在2015年9月份以后办理过批量提取的,将予以剔除。
3、单位公积金业务人员收集整理资料,按照模板要求提供电子档,报送公积金中心。
4、公积金中心统一整理导入公积金系统。
三、需提供的资料
(一)购房资料:
1、已办理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和契税票复印件。
2、未办理房地产的,提供全额不动产发票和购房合同复印件(其中购房合同只复印总价一页)。
(二)个人资料
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若为非合同签订者或非房主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四、时间要求
学校财务处在本月18日前,资料收集完毕提交公积金中心。
财务处联系人:冀耀芳
联系电话:8260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