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财经工作,确保财经决策的科学、民主、公开,实行专业化、精细化、科学化财务管理,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财教发[2016]3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鄂财行-发财[2016]18号)等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湖北汽车工业学院财经工作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财经工作委员会在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研究学校重大经济事项,为学校改革发展中的相关经济决策提供审查意见。其主要职责是:
1.审议研究学校重要经济政策。
2.审议学校年度部门预算方案和校级财务预算方案。
3.审议学校重大资金筹措和使用计划方案。
4.审议学校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5.审议研究学校融资计划、对外投资、基本建设投资及重大经济合同、资产处置等重要财经事项。
6.对学校财经工作和财务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7.审议研究由学校委托的其它财经事项。
二、人员组成:
主任:钟毓宁
副主任:罗永革
成员:郭都玺、尹肖蔚、张红霞、刘红胜、徐翔、周鹏、邱谦、马均秦、原刃锋、李正桥、汤德强
财经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处,邱谦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明凤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其他成员为财务处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