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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三年规划及项目库编制工作的通知
汽院办发〔2016〕8号
2016年05月20日 15时55分     (浏览:)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工作安排,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2016-2018年发展规划即将启动编制工作,支持方向与上一期三年规划基本保持一致。经学校研究,各相关单位要立即启动三年规划编制工作,准备专项资金申报材料。 

为做好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2016-2018年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明确责任单位。根据财政厅文件要求,学校研究生处、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基建管理处、后勤管理处等职能部门要从重点学科、教学实践平台、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公共服务体系、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等方面编制三年发展规划,提出三年的建设项目。 

2.编制工作任务和内容。各相关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应结合《2013-2015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建设规划》文件要求,尽快启动编制学校相关建设项目的三年规划和项目库工作。 

3.编制工作的注意事项。各相关单位一定要注意避免出现为了争取项目资金,拼凑设备清单,导致最后项目无法实施的现象。 

4.学校统筹规划,确保重点建设。学校将本着突出办学特色、保证学校重点项目的原则,研究汇总编制切实可行的项目规划。 

5.时间节点和要求。5月20日,学校召开2016-2018年项目发展规划启动编制工作会;5月31日前,各相关单位完成三年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项目的材料编制工作;6月初,学校组织材料评审和汇总编报工作。 

附件: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编制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2013-2015年建设规划的通知 

 

附件【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编制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2013-2015年建设规划的通知%20.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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