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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部门-财务处(2023)

 

 
关于做好2016年机关行政经费等预算细化工作的通知
2016年04月28日 15时10分     (浏览:)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预算管理有关要求,为做好2016年预算管理工作,各预算单位要对《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16年财务预算》进一步细化,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预算细化的要求 

1、各机关职能部门、直属单位要对本单位的切块经费预算按照支出项目和内容进行细化。学工部要对招生工作、就业工作、学生活动等负责管理的经费,按照支出项目和内容进行细化。 

2、实验室建设费、学科建设费、维修费、基本建设费等要建立项目库,按照项目进行细化。 

3、学校人员工资、公积金及医保、退休金及津补贴、办公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不需再细化。 

二、其他 

各单位将细化后的预算报财务处备案,财务处将按照各单位细化的预算进行费用核算和额度控制。请在2016年5月8日前将预算细化材料报财务处,电子文件发公文系统邮箱。 

联系人:段纪元 

电话:8238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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