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部门职责  服务指南  政策法规  财务工作  学生收费及一卡通 

 

职能部门-财务处(2023)

 

 
关于财务处开展现场办公、服务一线教师的通知
2016年05月09日 10时35分     (浏览:)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服务教学单位,提高工作效率,财务处将继续开展上门报销和服务的活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5月11日开始,每周三、五下午(每月初前两个工作日除外),财务处会计人员分组到各二级学院现场办公服务。 

二、有关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提前通知办理报销的教师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2、请报销教师做好票据的查验、粘贴,按规定履行签字程序,整理好的财务票据,可以由各二级学院办公室提前收集; 

3、请报销教师在报销粘贴单上填写联系电话、个人账号(财务处预留了公务卡、工资卡信息),方便报销有问题时联系; 

4、财务人员按照安排的时间到各二级学院现场办公,收取报销票据,进行初步审核,对有疑问的教师做好解答工作; 

5、对报销金额超过一万元,需要财务处长、分管校领导、校长签字的会计凭证,在初审合格后,由财务人员带回集中请校领导审签; 

6、财务人员按照程序审核报销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把报销的资金支付到教师的个人银行账户(公务卡或工资卡账户)。 

关闭窗口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167号[442002]  电话:0719-8238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