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教职工:
5月工资将停发增资预付(即以往“教护津贴”部分,5月改为“增资预付”,解释权在人事处薪酬室),并扣除2016年1-3月水电费(即“电费”部分,解释权在后勤处能源收费中心)。
特此通知!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167号 电话:核算科 8241602 收费科 8241524 资金管理科8241845 预算绩效科8238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