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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部门-财务处(2023)

 

 
关于历年购房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首次办理的流程须知
2016年04月08日 16时21分     (浏览:)

各缴存单位:   

1、职工到缴存单位公积金业务人员处领取支取表。   

2、职工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原件)、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或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分中心前台办理审核。(如所购住房为配偶方姓名,或提取夫妻双方的公积金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将审核后材料交缴存单位公积金业务人员处。   

4、缴存单位公积金业务人员将相关信息按照公积金分中心统一要求进行归纳整理单独统计制表,报送公积金分中心审核。   

东风公积金分中心   

二0一六年四月五日   

特别说明

历年购房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针对职工本人或配偶购买的商品房,不包括:房改房、子女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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