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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部门-财务处(2023)

 

 
关于财务处开学后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6年02月20日 14时11分     (浏览:)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对开学后财务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财务专项检查整改工作和迎检工作。根据教育厅、财政厅开展省属高校财务专项检查的通知,2016年3月上旬,上级检查组将进校检查工作。财务处在开学后,将协助各单位抓紧时间开展检查整改工作;同时做好迎检准备工作,配合上级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  

2、抓紧2016年财务预算编制工作。财务处提交2016年预算编制草案,学校讨论研究后,向有关职能管理部门下达预算控制数,按照学校要求做好预算细化分解工作。3月中旬,提交学校教代会审议2016年财务预算。  

3、规范2016年财务报销工作。按照各职能管理部门在2016年1月新出台的有关制度规定,全面规范财务报销工作。根据学校要求,职能部门对负责管理的经费,要完善制定相应的经费管理办法;所有经费开支要符合“两个必须”的原则,一是必须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二是必须先有管理办法、后有支出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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