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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部门-财务处(2023)

 

 
财务整改工作会会议纪要
汽院纪〔2016〕18号
2016年06月30日 08时28分     (浏览:)

时间:2016年6月29日(周三)8:30

地点: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出席人员:钟毓宁、吴冰、罗永革、马均秦、邱谦、刘丽、张明凤、杨长春、杨波、张必桃、杜时亚

记录:郑浩凯

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了学校财务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对财务专项检查整改阶段各单位整改情况的汇报。  

会议详细讨论了目前尚未整改或整改未到位的事项。  

会议决定: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通过对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2.财务处、审计处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对相关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3.增派科技处曾小岩同志进入财务专项检查小组,负责科研项目的整改工作。  

4.明确主体责任,财务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对财务处、科技处、资产管理处、基建管理处下达整改任务,要求在7月5日前将问题整改情况和财务专项检查总结报告提交财务专项检查工作小组。  

5.审计处、财务处、纪委成立工作组,本周对部分存在自收自支情况的单位进行走访、督办,并对有关情况提出明确意见,提交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讨论。  

6.校长钟毓宁约谈分管科研校领导和科技处负责人,对尚未整改到位的科研项目进行整改。  

7.财务处、图书馆、学工部互相协作,本周内完成图书馆教材管理费的清退工作,清退工作要谨慎处理,清退前要向学生做好解释工作,在一定范围内公告。  

8.由纪委书记吴冰联系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督办该单位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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