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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部门-财务处(2023)

 

 
关于教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工作的情况通报
2016年06月13日 11时33分     (浏览:)

校属教职工: 

目前,财务处办理教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工作已基本结束,有关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1、学校办理公积金提取的基本情况。 

2015年9月,东风社保中心调整了公积金提取的政策,财务处立即启动落实工作,安排熟悉公积金业务的同志专门为教职工服务。2015年9月至2016年5月,我们为401名教职工办理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金额达2548万元,全部顺利返还到教职工个人账户。也有个别教职工因为时间节点等原因,暂未办理成功。 

2、财务处对公积金提取工作的安排情况。 

2015年9月10日,财务处在学校公文网发布了《关于教职工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对2002年以来已办理过购房提取的教职工,办理再次提取业务,详细说明了办理流程和时间安排。截止到2016年4月,先后5次在学校财务处网站更新了教职工提取名单及相关办理情况。 

2016年4月8日,东风社保中心对于已购房而未办理购房提取的职工,也启动了办理业务。在接到通知后,我们在财务处网页发布了《关于历年购房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首次办理的流程须知》,按要求开展工作。东风社保中心在5月暂停了该业务,据了解是由于其每年6月份要完成结息工作,7月将调整公积金提取基数。 

3、下一步办理提取工作的安排。 

对于学校个别教职工已购房而未办理提取的,财务处已经与东风公积金分中心多次协调解决,预计9月份启动新的提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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