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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关于开展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财务违规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2017年06月20日 16时17分     (浏览:)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鄂财监发[2017]6号)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由财务处负责牵头组织自查自纠工作,按照学校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学校聘请了武汉三德会计事务所,对学校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检查。现将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原汁原味反馈给各责任单位,请各单位根据审计建议,抓紧做好问题整改工作,为下一步全省重点检查工作做好准备工作。 

一、专项治理检查的内容 

省财政厅开展的专项治理检查工作主要针对学校2016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期间财务管理违规违纪问题。包括省委巡视组巡视中发现违反财经纪律方面主要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检查《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和《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支出票据管理办法(试行)》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治理工作涉及五个方面,15个具体问题。 

二、专项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事务所全面检查了学校的会计凭证,对发现的问题分类汇总,主要包括以下十个方面: 

1、公务卡使用不规范。 

2、会议费、接待费存在不规范。如主办的F1发布会会议费支出无签到表 ,部分公务接待费无公函招待、公函为复印件。 

3、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4、公务用车使用不规范。如公车办事无派车单。 

5、差旅费报销不规范。如审批单不全、自驾车无审批单、出差改变行程、多领出差补助等。 

6、公务出国无外事部门审批文件。 

7、党员活动费核算不规范。 

8、购进消防器材等未记入固定资产验收。 

9、离休人员医药费借支、报销不规范。 

10、其他问题包括报销版面费无稿件录用通知单等。 

三、整改工作安排 

根据省财政厅专项治理工作安排,学校要认真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做好7-8月份接受重点检查准备工作。财务处现将自查自纠的问题清单反馈各单位(发送到负责人邮箱),请有关单位在6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附件:2016年7月至2017年5月财务审计检查问题清单及审计意见(请到学校办公OA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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