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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财务处集中开展财务票据自查自纠工作
2015年09月21日 10时27分     (浏览:)

根据《省教育厅2015年“四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教监发【2015】3号)和市纪委《关于开展“7+1专项整治和治理”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十纪文【2015】6号)要求,学校财务处从即日起集中开展财务票据检查工作。  

一、财务票据检查范围:校属各二级单位2014年10月-2015年9月期间所有财务收支票据。  

二、财务票据检查内容:  

(1)在财务支出上列支礼品礼金发票内容金额是否真实;  

(2)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发票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全、标准是否合规;  

(3)内容为“办公用品”、“副食”的发票内容是否真实;  

(4)电脑耗材、材料印刷、购置费、资料费发票内容是否真实、金额是否真实;  

(5)车辆维修发票内容是否真实、是否存在虚假冒领情况;  

(6)是否存在往来票据做支出凭证的现象;  

(7)其他有关违规使用票据情况。  

三、时间安排: 

9月21日-9月25日集中查阅原始凭证票据;  

9月28日-9月30日汇总自查材料向学校汇报。  

在此期间财务处核算科、结算科将安排人员日常报销,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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