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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
汽院发〔2016〕108号
2016年07月12日 17时35分     (浏览:)

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是为全校基层党建工作提供的重要经费保障。为了合理规范地使用经费,加强学校基层党建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来源

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由学校年度预算经费专项列支,主要用于基层党建工作。 

二、基本原则

1.立足实际原则。基层党建工作经费要确保用于基层党组织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丰富组织生活、创新党建模式和服务党员等方面的工作和活动。 

2.专款专用原则。基层党建工作经费要为党建工作提供保障,要确保经费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用、占用。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的开支必须符合学校财务制度规定,规范审批手续,保证账目清楚,票据真实、手续完备。 

3.统筹安排原则。基层党建工作经费要根据基层党组织工作实际按规定统筹安排。 

4.量入为出原则。基层党建工作经费要坚持预算先行,量入为出,严格按额度使用。 

三、使用范围

1.培训和教育管理经费。包括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干部等培训教育工作,可支出交通费、资料费、印刷费、讲课或讲座课时酬金等。 

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等。 

3.联系群众,走访慰问和补助生活困难党员。 

4.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和专项活动。 

5.党建理论研究、党建工作调研和学习等。 

6.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 

7.其他与党建工作相关的活动。 

四、经费的核算、管理和使用

1.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由党委组织部根据学校基层党建工作实际以及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党员数量、党建工作立项等,按照一定标准计算。党员人数以上年底的党内统计数据为准。 

2.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由财务处直接划拨到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实行专项管理。基层党建工作经费须当年使用。 

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是基层组织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使用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的范围、金额以及费用票据等进行把关和初审,填写相关费用报销单并签字后,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4.党委组织部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在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使用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本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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